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四十一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四十一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年记账式附息(四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1年6月16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041”,证券简称为“国债1041”,是2010年12月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85元。

  二、本所从2011年6月8日至2011年6月16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1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6月16日除息交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