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我部印发了《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召开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各地认真贯彻《通知》和座谈会精神,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加快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总体进展顺利。但是,从我部近期组织的督导检查情况看,有些地方执行农财两部有关规定不够严格有力。有的政策公开透明度不够,有的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警示教育开展得不够深入,有的工作经费不落实,有的对补贴政策实施特别是对机具到位情况监管不力,甚至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如果这些问题继续存在和发展,势必会影响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影响农机化系统形象,影响农机化发展大局。当前正值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现就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纪律,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重点
各地要根据本省(区、市、农垦、兵团)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活动方案,针对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突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政策执行情况核查。一是核查2010年以来补贴购置的机具是否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二是核查2010年以来补贴购置的实物机具型号是否与协议型号相符,配置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四是核查廉政风险警示教育是否在各级特别是县级农机化系统全面开展等。如发现可疑线索,要一查到底,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坚决纠正。同时要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完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方式,确保2011年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推进补贴政策信息公开
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信息,是宣传政策,加强社会监督的重要措施,是建立补贴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明白纸、宣传挂图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当地的具体操作办法、年度补贴产品目录、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以及当地补贴工作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特别是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软件生成的数据,在不侵犯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每个月中、月底定期整理和公开受益对象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受益对象所在乡镇、所购补贴机具型号以及享受补贴金额等)。通过信息公开,努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