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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11全国山地户外运动锦标赛的通知

  名称 数量 备注
  风衣 1 防风,防水
  救生衣 1 可以使用自带救生衣
  双叶桨 1 不允许使用自带桨

  队伍装备
  GPS 1
  皮划艇 2

  八、报名与报到:
  (一) 报名:每队限报领队1名、队员4名,队员中至少有一名异性。参赛队伍提供队伍情况介绍、队员个人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及参赛简历。报名表必须加盖所代表单位的公章,并于2011年7月1日前报中国登山协会户外运动部。赛会将审核参赛队伍,并于7月10日前发出参赛通知。
  联 系 人:史芸  魏军
  电  话:010-87182974 67103237
  传  真:010-67116120
  电子邮件:shiyun1120@126.com
  cmaweijun@hotmail.com
  地  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国家体育总局登山 运动管理中心户外部
  邮  编:100763
  (二)日程安排:
  8月1日
  全天队伍报到并提交相关资料
  8月2日
  上午:报到并提交相关资料
  下午:媒体交流会
  技术检查和装备检查
  欢迎晚宴
  运动员技术会
  准备比赛装备
  8月3日-5日
  比赛
  颁奖仪式
  8月6日:离会
  九、费用:
  (一) 报名费500元人民币/每队,被确认为正式参赛队伍后,请于报到时缴纳报名费。
  (二) 比赛期间(8月1日至8月5日)食宿、交通由组委会负责,超出的天数费用自理。
  (三) 比赛中组委会提供补给水和食品,并负责运动员装备转运。
  (四) 组委会给予内地完赛队伍(限5人)从出发地至泰宁的往返交通补贴(限火车硬卧),交通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队,未完成比赛不给予交通补贴。香港和台湾队伍按实际产生交通费用进行报销。
  (五) 组委会不负责支付行李超重费及其他额外费用。
  十、抗议和申诉:
  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法、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果胜诉,500元全款退回。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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