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11全国山地户外运动锦标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户外运动俱乐部、大专院校及相关从业机构:
由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体育局、泰宁县人民政府主办,三明市体育局、泰宁县旅游管委会、泰宁县文体局承办的2011全国山地户外运动锦标赛将于2011年8月3日-5日在福建省泰宁县举办。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作好参赛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全国山地户外运动锦标赛规程
2、2011全国山地户外运动锦标赛报名表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1全国山地户外运动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组织单位:
批准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福建省体育局
泰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三明市体育局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泰宁县文体局
协办单位:赞助商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8月3日至5日
地点:福建 泰宁
三、竞赛路线及项目设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 比赛路线:比赛共3天,全程约140公里。
(二) 项目设置:越野跑、山地车/赛跑交替、山地车、定点穿越、皮划艇、扎筏泅渡、绳索越野技能等。
四、参赛资格: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户外运动俱乐部、大专院校及相关从业机构等注册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 参赛选手必须有代表单位,每队4名队员(至少有1名异性),1名领队。
(三) 参赛队员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出具当年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含心电图)。
(四) 参赛队员必须掌握各比赛项目技术,具备良好的水性和体能,队伍中至少一名队员掌握自行车调修技术。
(五) 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统一着装。
(六) 被国际或国内任何单项组织停赛的运动员没有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