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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九期和第十期轮训班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九期和第十期轮训班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1〕175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根据全年培训工作计划,我会决定举办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九期和第十期轮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公司尚未参加轮训的高管人员(含2011年以来新核准的高管人员)。

  此两期培训班为本轮高管轮训的最后两期班次,请各公司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报名工作,确保所有高管人员全部参加轮训,全部持有《培训证书》。

  二、培训时间、地点

  第九期时间:6月14日-6月17日(6月13日14:00-20:00报到)

  第十期时间:7月5日-7月8日(7月4日14:00-20:00报到)

  地点:北京香山饭店(地址:北京海淀区香山公园内,电话:010-62591166)

  三、培训内容

  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讲座;《保险法》专题讲座;《保险法》配套规章解读;偿付能力专题讲座;保险资金运用专题讲座;保险案件治理专题讲座等。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讲课费、场租费、文具资料费等)每人1800元。请各公司于6月3日前将第九期和第十期培训费用汇入以下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或备注栏内写明公司名称和参加培训的期数(如:某某公司、第九期),“培训费”发票在报到当天领取。

  名 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

  账 号:810723002508091001

  大额支付号:10410000507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营业部

  五、注意事项

  (一)参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因特殊原因不需安排食宿者,请在报名时提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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