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竞赛项目设置、决赛时间和地点
(一)项目设置
竞赛项目为工程测量员和摄影测量员两个职业。
(二)决赛时间和地点
两个项目决赛拟于2011年10月举行。其中,摄影测量竞赛拟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工程测量竞赛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竞赛标准和内容
竞赛以《工程测量员国家职业标准》和《摄影测量员国家职业标准》中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结合测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和生产岗位需要,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
竞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侧重于技能操作考核。其中,工程测量竞赛中技能操作考核的内容为1:500数字化测图;摄影测量竞赛中的技能操作考核的内容为数字摄影测量。
五、参赛资格和选手选拔
(一)参赛资格
测绘行业从业人员不受身份、学历和职务的限制,凡持有原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工程测量员或摄影测量员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级,不含学生组),均可报名参赛。
(二)选手选拔
参赛选手通过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预赛选拔或推荐选拔的方式产生。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须选派一支队伍代表本地区参赛,每个竞赛项目均须选派相应人员参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可单独组织一支队伍参赛。
六、竞赛表彰奖励
(一)对获得各职业决赛第1名的选手,经核准后,由中国能源工会向中华全国总工会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二)对获得各职业决赛第1-3名的选手,经核准后,由人社部中心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对获得各职业决赛第1-3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经核准后,由团中央城青部报请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四)对获得各职业决赛第1-15名的选手,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予“全国测绘技术能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