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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登山协会关于2011年度全国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注册及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第二章 俱乐部注册

  第六条 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是开展群众性登山户外活动,普及登山户外知识,提高登山户外竞技水平的基层组织,各类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均可向中国登山协会申请注册。
  第七条 注册俱乐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二)须经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当地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三)具备法人地位,或经法人授权、代表该法人的团体;
  (四)积极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比赛和登山户外运动的活动。
  第八条 注册俱乐部的权利
  (一)可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全国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会议;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可申请运动员注册;
  (四)可申请参加登山户外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等级评定;
  (五)可参加中国登山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比赛和培训;
  (六)可得到中国登山协会技术信息资料、技术咨询、有关法令条例、活动信息等;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注册俱乐部的义务
  (一)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二)积极向会员和广大登山户外爱好者宣传科学的户外理念,促进和推广登山户外运动的健康发展;
  (三)积极开展登山户外运动,对中国登山协会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承担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五)按照中国登山协会要求提供俱乐部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条 注册程序
  (一)俱乐部申请注册,须经历以下程序,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经中国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二)首次注册的俱乐部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法人或所代表法人的资格证明(社会团体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3.非法人团体的,需提供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4.保证执行中国登山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以及注册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5.俱乐部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资产状况、从业人员和场地器材的配置基本情况等;
  6.有关从业人员的资质情况。
  (三)俱乐部注册申请得到批准后,中国登山协会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名单。
  (四)俱乐部应在法定工作日向中国登山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中国登山协会将在20日内答复申请人是否批准注册,准予注册的,将于申请人之申请资料和手续齐备后30日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五)注册俱乐部退会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中国登山协会,协会收到通知之日视为该会员资格终止。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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