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举办防治社会组织“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民管函[2011]36号)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
按照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
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制定的《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纪发〔2010〕28号),中央及地方各级治理“小金库”办公室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针对社会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了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被检查的社会组织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上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的内控制度,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建立防治社会组织“小金库”长效机制,我局结合2011年社会组织“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拟于2011年6-7月举办若干期“防治社会组织‘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集中专题讲座。
本次会议作为2011年社会组织“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将邀请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重点就社团小金库治理情况、典型案例、存在问题等进行讲解。为了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加,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我局还将把本次会议同本年度年检和评估工作结合起来,对缺席的社会组织,将在年检和评估中重点检查其各项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并把其作为2011年“小金库”全面复查中督导抽查的重点对象。请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照要求指派专人参加,并不得中途退场。现将会议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待定,具体通知将在每次会议前发给相关社会组织。
二、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C座3层荣华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的秘书长以上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
请各单位在收到明确通知后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并将参会回执(附件1)传真至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管理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