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通知
(妇厅通字[20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妇联宣传思想工作,分析研究妇联宣传思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今后一个时期妇联宣传思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国妇联决定召开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6月9-10日
二、会议地点
北京好苑建国酒店(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7号)
三、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分管副主席及宣传部部长(各1人);妇联系统所属的妇女报刊社、出版社和网络单位负责人(1人)。
四、会议安排
6月8日报到,6月9日至10日上午开会,10日下午返程。
五、其它
1.请于5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全国妇联宣传部教育处。
2.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负责。会议不接待陪同人员。
联 系 人:李燕凌 冯素平
联系电话:010-65103162 65103166
传 真:010-65103163
附件:出席全国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人员报名表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1年5月19日
附件
出席全国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办公电话
手 机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