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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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1年6月1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911”,证券简称为“国债0911”,是2009年6月发行的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45元。
二、本所从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6月13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1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6月13日除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