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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人字洞遗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人字洞遗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督函〔2011〕640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人字洞遗址安全防范工程修改方案的报告》(皖文物办[2011]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现场勘察报告,补充人字洞遗址的现状使用性质和利用情况,应给出中心控制室到现场的距离,确保系统处警时间小于3分钟。
  (二)应提供系统所用主要设备经国家授权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三)补充设计图纸,A、B两区的图纸应分开细化。图纸、清单以及文字叙述内容应相互一致。
  (四)进一步调整不间断电源的配置,现配置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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