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济渎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督函〔2011〕639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济源市济渎庙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1]9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补充完善系统技术指标,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二)完善设计方案,细化系统配置说明。
(三)应补充设计方案中监控中心的防护内容,设计图纸与文字说明应一致。
(四)补充系统主要设备的检测报告及认证证书。
三、请你局组织建设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完善,经你局核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后实施。请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