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每年为群众办几件迫切需要解决的实事、难事。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群众接待日、定期下访、到基层单位特别是困难单位解决问题等制度。
开展领导干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活动。针对影响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长期积累的复杂问题,有计划地组织班子成员相对集中时间,走进基层、走进矛盾,攻坚克难。重视与群众的交流,面对面听取意见,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局党组成员、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时间,到基层或下属单位调研,帮助基层解决1至2个实际问题。
(二)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围绕海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组织班子成员分工进行深度调研,听真话、察实情、谋良策。局党组成员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1个月,局属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2个月。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每年撰写1至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
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压缩会议费用,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减少文件简报。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提高工作效率。
坚持勤俭节约。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和迎来送往活动,不准超标准接待。控制公务消费,规范职务消费。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奢靡享乐。
坚持重大事件靠前指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理。针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顿。
(三)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在全局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完善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的相关措施,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努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持道德品行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化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党要治党水平,为推动海洋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单位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和行政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与海洋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