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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鼠疫诊疗方案(试行)》的通知

  1.按临床分型给予不同治疗。
  (1)腺鼠疫:链霉素成人首次1g,以后0.5g-0.75g,q4h或q6h肌注(2-4g/d)。治疗过程中可根据体温下降至37.5℃以下,全身症状和局部症状好转逐渐减量。病人体温恢复正常,全身症状和局部症状消失,按常规用量继续用药3-5天。疗程一般为10-20天,链霉素使用总量一般不超过60g。腺体局部按外科常规进行对症治疗。
  (2)肺鼠疫和鼠疫败血症:链霉素成人首次2g,以后1g,q4h或q6h肌注(4-6g/d)。直到体温下降至37.5℃以下,全身症状和呼吸道症状显著好转后逐渐减量。疗程一般为10-20天,链霉素使用总量一般不超过90g。减量时要特别注意不要大幅度减量,防止病情反复。儿童参考剂量为30mg/kg/d,q12h,并根据具体病情确定给药剂量。
  (3)其他型鼠疫的治疗:可参考腺鼠疫治疗方法。
  (4)皮肤鼠疫按一般外科疗法处置皮肤溃疡,必要时局部滴注链霉素或敷磺胺软膏。
  (5)眼鼠疫可用金霉素、四环素、氯霉素眼药水点眼,并用生理盐水冲洗。
  (6)有脑膜炎症状的病人,在特效治疗的同时,辅以氯霉素治疗,成人50mg/kg/d,儿童(>1岁)50mg/kg/d,q6h,静脉滴注,疗程10天,但应当注意氯霉素的骨髓毒性等副作用。
  2.其他可选用药物:
  (1)氨基糖甙类:
  ①庆大霉素(GM) :链霉素过敏或妊娠情况下使用。用法用量:成人3mg/kg/d,q8h,肌注或静脉滴注,疗程10天,严重感染可用至5mg/kg/d;儿童6-7.5mg/kg/d,婴幼儿7.5 mg/kg/d,q8h,肌注或静脉滴注,疗程10天。
  ②卡那霉素(KM):链霉素过敏或妊娠情况下使用。用法用量:成人0.5g,q8h,肌注或静脉滴注,疗程10天;儿童15-25mg/kg/d,q12h,肌注或静脉滴注,疗程10天。静脉滴注时将一次用量用100ml输液稀释,滴入时间为30-60分钟,切勿过速。
  ③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链霉素过敏或妊娠情况下使用。用法用量:成人7.5mg/kg/次,q12h(每日总量不超过1.5g),肌注或静脉滴注,疗程10天;儿童开始10mg/kg/次,以后7.5mg/kg/次,q12h,肌注或静脉滴注,疗程10天。静脉滴注时用100-200ml输液稀释,30-60分钟滴入,儿童则为1-2小时。
  (2)氟喹诺酮类:喹诺酮类该类药物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属于浓度依赖性抗生素,目前主要用于联合用药。肺鼠疫和鼠疫败血症患者可采取氟喹诺酮类(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的一种作为联合用药。
  环丙沙星:成人400-600mg/d,静脉滴注,或500mg/d,口服,q12h,疗程10天。其他氟喹诺酮类可参照药物说明书使用。
  (3)四环素类:对临床各型鼠疫患者可采取四环素作为联合用药。
  四环素:成人:2g/d,q6h,口服;儿童(9岁以上):25-50 mg/kg/d(2g/d),q6h,口服。
  (三)抗休克治疗。
  1.补充血容量。
  维持有效血容量是感染性休克救治的关键,应当在休克早期或入院的6小时内纠正低血容量。急性期患者应当给予静脉补液,补充营养及水分,有条件者根据中心静脉压(CVP)、肺动脉毛细血管气压等调整输液量,使CVP达8-12mmHg;调节机体内电解质平衡,常用5-10%的葡萄糖溶液、0.9%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能量合剂等。
  2.纠正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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