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环办函[2011]5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联合国环境署确定201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为“森林:大自然为您效劳(forest:nature for your service)”,意在配合联合国国际森林年,强调森林的生态价值。为呼应世界主题,同时更加强调在我国推进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我部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旨在唤起社会公众对环境与发展关系的清醒认识和自觉行动,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和鼓励公众参与。

  为做好201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形成集中宣传效应,我部将于2011年5月28日至6月10日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宣传周系列活动包括:举办“十一五”环保成就展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在人民日报刊发周生贤部长署名文章,举办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2009-2011年总结会暨2011-2013年项目启动仪式,举办201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暨“环保嘉年华”启动仪式等内容,宣传周将紧紧围绕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兼顾不同对象,面对不同领域,以不同形式开展,实现方式方法及内容创新。我部还将围绕2011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制作一批“六·五”宣传海报,免费向社会各界发放。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希望各地积极行动起来,加入到宣传周活动中,围绕中国主题,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纪念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做好展览地方展区的筹展参展工作,并统筹安排好各项宣传活动。

  二、把握重点,勇于创新。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精心策划创意新、影响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弘扬环境文化,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三、多方合作,协调联动。主动加强与宣传、教育、出版、广电、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契机,联合开展相关宣传活动,逐步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