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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11]第30号――关于将发行2011年第三十一期、第三十二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
([2011]第30号)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11年5月12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11年第三十一期、第三十二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三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发行量500亿元,缴款日为2011年5月13日,起息日为2011年5月13日,到期日为2011年8月12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特别提示,第三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1101031),账号:23511031,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第三十二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按年付息,发行量400亿元,缴款日为2011年5月13日,起息日为2011年5月13日,付息日为每年5月13日,到期日为2014年5月13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如遇节假日顺延。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特别提示,第三十二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1101032),账号:23511032,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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