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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统筹规划,完善制度。各地要把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一盘棋”工作总体设计和人口信息化建设整体布局中。要针对薄弱环节,建立完善信息采集与录入、信息安全与标准化、层级监管与考核评估等制度,抓好责任落实。
  (二)加强调研,分类指导。各地要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调研,认真研究解决部分地区系统应用比例低、重点信息反馈率低、网络化协作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完善系统功能和业务规则、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人员培训、加强监管和通报等方面,切实加大力度,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作。
  (三)优势互补,协同推进。各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展规划、信息中心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到优势互补,妥善处理好近期应用与远期需求、信息化工作全局推进与流动人口工作信息应用、流动人口信息网上管理与流动人口实际管理和服务维权等关系。积极推进形成政府部门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和同步维护机制。
  各地要及时总结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将取得的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报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

  附件:2011年部分省与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对接工作时间表

时间

现场对接调试

对接上线应用

4月

北京

 

5月

海南

陕西、甘肃、宁夏

6月

天津、黑龙江、青海

北京、辽宁、江苏、海南

7月

江西

天津

9月

内蒙古、广东、新疆

黑龙江、江西、青海

10月

广西

 

11月

 

广东、新疆

12月

 

内蒙古、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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