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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4号――关于举行2011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2.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五、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1.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自2011年6月1日至6月25日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bgy.customs.gov.cn

  2.考生报名前应先行登陆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名称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用户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如实填写,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将导致报名失败。

  3.考生应当在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选定考区和报考点海关,输入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建议彩色打印)并签署本人承诺。

  考生报名前,应当仔细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确保知悉各栏目的指标含义,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上传电子照片。报名表一经提交,任何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均有可能导致考生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注册和报名信息中的中文信息,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字输入。

  4.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考生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或者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

  (2)JPEG格式,390×567像素,100KB以下,分辨率300dpi。

  (3)照片应由具有拍摄证件照片资格的专业照相机构拍摄,个人使用计算机摄像头、手机等非专业照相器材拍摄的照片无效。

  5.考生信息提交后,即可通过报名系统提供的“网上银行”或者“邮政汇款”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

  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6.考生付费成功后,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主证,并在准考证主证贴照片处加贴本人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供报名确认时向海关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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