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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4号――关于举行2011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1年第34号)


  海关总署决定于2011年11月6日举行2011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

  二、考试方式与应试规则

  考试施行计算机化,全部采用客观性试题,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试题文字为简体中文。考试时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考试具体起讫时间将标示在准考证副证上)。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副证参加考试。

  考生直接通过计算机作答并提交试卷。

  为保证考生应试需要,允许考生携带工具书(中国海关出版社2011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入场,但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或者标记。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或者具有信息发送、接收功能的其他装置,以及具有信息存储和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和其他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应试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相关政策法规”栏目,准考证主证右页亦印有考生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当认真阅读、知悉。

  三、考区设置

  考试以直属海关为单位,设41个考区;各考区以隶属海关、办事处为单位,分设若干个报考点。报考点具体设置情况见总署及各考区公告。

  考试不限考生户籍、居住、学习及工作所在地,考生可以按照各考区的报考点设置,自主选择报考点。拉萨考区申请报关员资格B证的除外。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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