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建安办函〔2011〕1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的统一部署,定于2011年6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
  各地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工作。要根据本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实际情况,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知识送进建筑企业、施工现场。要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隐患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
  各地要按照我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的要求,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要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实际,继续认真开展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要继续全面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着力提高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