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农垦扶贫项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农垦扶贫项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农办垦[2011]45号)


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河北、山西、内蒙古(地方农垦、海拉尔、大兴安岭)、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农业厅、畜牧厅)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为进一步加强农垦扶贫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经研究,我部定于今年6月份在北京举办2011年农垦扶贫项目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本次培训的范围是2011年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行扶贫项目建设的部分贫困农场,重点是新增的扶持农场,培训对象是直接负责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农垦扶贫工作基本情况、扶贫项目管理程序及管理重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审计检查、统计年报填写等相关知识。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6月15-17日,6月14日报到。

  培训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地址:北京市回龙观霍营

  四、联系人

  农业部农垦局徐兆权,联系电话:010-59192640。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梁斌,联系电话:010-81708645(兼传真)。

  五、其他事项

  1.请严格按分配名额(附件1)派员参加培训,不得超员。

  2.各垦区扶贫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于5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发送到nkfpxmglpxb@163.com邮箱或传真至010-81708645,以便安排住宿。

  3.此次培训委托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负责承办。

  附件:1.2011年农垦扶贫项目管理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2011年农垦扶贫项目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农垦扶贫项目管理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