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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21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已进行整改,调整了相关会计报表。
  3. 至2009年底,中船重工所属2家单位未将工装模具、接受捐赠车辆等资产入账核算,造成少计资产1.06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进行整改,将账外资产入账核算。
  (二)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08年,中船重工建设的天津临港造修船基地等3个项目,未按规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与外商合资建设的海洋工程基地一区工程全部由中方垫付1.71亿元建设。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积极补办有关手续,其中天津临港造修船基地项目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并与合资方约定归还垫付款时限。
  2. 至2009年底,所属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船重工)等3家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占用的1300.04亩土地和168.55公顷海域未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海域使用权证,另有77.90公顷海域被改变了规定用途。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积极补办有关手续,其中的705.84亩土地和72.14公顷海域已经取得相关证书。
  3. 2006年至2009年,所属2家单位在建设项目时,未按规定同步建设含油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正在建设相关环保工程。
  4. 2006年至2009年,所属大连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未经招投标对外发包工程、采购设备,或将应公开招投标项目违规改为邀请招标,涉及金额共计8.9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所属单位投资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3年,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违规借用账户购买国债1亿元,2004年将其中的8000万元委托汉唐证券变现后进行保底理财,汉唐证券2005年开始破产清算,上述资金余额7296.47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已通过司法程序挽回3509.5万元损失,并要求所属单位禁止从事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
  2.至2010年6月,所属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帆股份)仍未将2007年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的4.50亿元资金专户存储,其中的1.03亿元被用于非募集项目。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风帆股份积极整改,已将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2007年至2008年,所属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帆集团)、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单位出借资金共计4.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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