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
(2011年第21号)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船重工成立于1999年7月,注册资本121.3亿元,拥有造船、配套、科研等79家二级单位,主要从事船舶及配套设备的设计、生产和修理等业务。据中船重工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中船重工资产总额2646.12亿元,负债总额1985.3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60.82亿元,当年营业收入1210.94亿元,利润总额74.78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船重工本部及所属11家单位,涉及资产额1786.88亿元,占中船重工资产总额的67.53%。审计结果表明,中船重工主要经济指标持续稳定增长,较好地贯彻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主业实现较快发展,造船能力显著增强,船舶配套水平不断提高,发展后劲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但在会计核算、建设项目管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和严格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中船重工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3.7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14%;少计负债1.80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09%;少计利润6.55亿元,占利润总额的8.76%。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船重工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6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2年至2009年,中船重工及部分所属单位未按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土地补偿收入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造成该集团少计资产1.26亿元,少计负债1.26亿元,少计利润8.03亿元,其中2009年少计利润7.92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及所属相关单位已进行整改,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2. 2009年,中船重工因关联交易抵消不够充分、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不够完整,造成少计资产1.39亿元,少计负债0.54亿元,多计利润1.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