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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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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1年4月29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011”,证券简称为“国债1011”),是2010年4月发行的1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4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1.49元。

  二、本所从2011年4月21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2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1年4月27日本期债券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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