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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卫应急发[201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1.5.1  特别重大突发中毒事件(I级)

  1.5.2  重大突发中毒事件(II级)

  1.5.3  较大突发中毒事件(Ⅲ级)

  1.5.4  一般突发中毒事件(IV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卫生行政部门

  2.2 医疗卫生机构

  2.2.1  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及指定救治机构

  2.2.2  相关医疗机构

  2.2.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2.4  卫生监督机构

  2.3 专家组

  2.4 卫生应急专业队伍

  3 监测、报告与风险评估

  3.1 监测

  3.2 报告

  3.3 风险评估

  4 信息通报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原则

  5.2 分级响应

  5.3 响应措施

  5.3.1  组织协调

  5.3.2  现场处置

  5.3.2.1 脱离接触

  5.3.2.2  现场医疗救援区域设置

  5.3.2.3 样本采集和毒物快速检测

  5.3.2.4 现场洗消

  5.3.2.5 现场检伤及医疗救援

  5.3.2.6 病人转运

  5.3.2.7 病人救治

  5.3.2.8 医疗卫生救援人员的防护

  5.3.2.9 公众健康防护和宣传教育

  5.3.2.10 心理援助

  5.4 应急响应的终止

  5.5 应急响应工作评估

  5.6 非事件发生地区卫生应急措施

  6 保障措施

  7 预案的制定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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