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的相关规定健全。
8.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的程序明确、规范,法律审核嵌入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工作流程。
9.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率实现100%,法律审核意见完备可查。
三、企业经济合同法律审核
10.企业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的相关管理办法健全。建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归口管理的经济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11.企业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程序明确、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核、签约工作。
12.企业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率实现100%,法律审核意见完备可查。
四、企业重要决策法律审核
13.企业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的相关管理办法健全,或在企业相关制度中明确规定了重要决策须经法律审核的内容。
14.企业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程序明确、规范,企业总法律顾问或法律顾问通过出席重要决策会议、参加项目组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进行法律审核。
15.企业重要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实现100%,法律审核意见完备可查。
五、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
16.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健全。
17.企业总部及重要子企业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
18.企业总部及重要子企业因自身违法违规引发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
19.按照《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就本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向国资委备案。
附件2:
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情况填报表
企业名称(加盖印章):
指标 | 序号 | 项 目 | 填报信息 | 备注 | 填表说明 |
一、总法律顾问制度 | 1 | 是否设置总法律顾问 | | | 请在备注栏注明总法律顾问姓名、职务及任命文号 |
2 | 总法律顾问是否专职 | | | 此项所称专职是指专门担任总法律顾问,不兼任企业其他高管职务 |
3 | 总法律顾问为兼职的,是否具有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其他法律资格 | | | 请注明兼职年限 |
4 | 未设置总法律顾问的是否设置副总法律顾问 | | | 请注明副总法律顾问姓名、职务及任命文号 |
5 | 总法律顾问是否为高级管理人员 | | | 请注明总(副总)法律顾问的职务序列 |
6 | 是否制定了总法律顾问相关制度或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列入章程 | | | 请注明制度名称、文号或者章程条文名称 |
7 | 总法律顾问是否全面履行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第21条规定的七项职责 | | | 请注明哪几项职责未能履行 |
8 | 是否明确总法律顾问参加企业董事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