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出台《版权行政执法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版权行政执法体制,支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版权执法工作。
(二)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
1.开展专项行动
(26)全面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推动我国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
(27)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2011年按期完成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配合财政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和软件资产管理,构建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外资、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好30家企业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
(28)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强对互联网站的主动监管,加大对网络侵权案件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盗版影视作品、软件下载服务以及运营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等侵权犯罪活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网络版权行政保护的常态化机制。
(29)继续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亮剑”专项行动,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全国专项行动整体推进。
(30)按照《
关于做好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律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引导律师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
(31)组织全国农业行政部门实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曝光一批侵权假冒企业,灭活处理一批假冒伪劣授权品种种子。
(32)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
(33)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中央企业知识产权自查自纠活动,并指导中央企业制定相应知识产权应急预案。
(34)根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要求,在全国海关范围内积极推进和部署,继续保持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侵权信息的分析和处理,不断完善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配合机制,对进出口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