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展台”以文化展览展示为主,在边疆民族地区和内地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建设成果展览,促进各民族间文化交流。
三、文化志愿者的招募程序和服务内容
文化志愿者是指具有文化艺术才能,热心文化事业,自愿奉献时间和精力,为文化事业繁荣、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的人士。
(一)招募程序
1.内地文化厅(局)成立文化志愿者组织机构,制定招募条件,面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
2.申请人自愿向文化志愿者组织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文化志愿者申请登记表》(参考样式见附件)。
3. 文化志愿者组织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接收为文化志愿者,并将文化志愿者相关材料报文化部备案。
(二)服务内容
志愿服务期间,按照组织机构安排,参加“大舞台”、“大讲堂”、“大展台”等活动,通过各种文化艺术形式,促进文化交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时代精神,丰富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边疆行”工作由文化部和中央文明办主办,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文明办承办,每年组织一次,具体步骤如下:
(一)边疆民族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文化需求项目。
(二)内地省(市)根据边疆民族地区文化需求项目提出志愿服务意向。
(三)主办单位综合各地情况,确定参与的承办单位,牵头召开对接工作会议。
(四)承办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有关筹备工作。
(五)举办启动仪式,承办单位赴实地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六)主办单位总结各地工作经验,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边疆行”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文化惠民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要求、加快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举措。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文明办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省级文化厅(局)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省级文明办要在宣传工作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