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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召开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三建委办公室等部门领导发言;
  3.交通运输部李盛霖部长作总结讲话。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省市准备好领导发言(制作ppt演示稿),时间控制在10-12分钟,并于2011年5月23号前将电子版发至我部水运局(电子邮箱:sys653@mot.gov.cn)。
  (二)请各省市和有关单位填写《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报名回执表》,于2011年5月27日前传真到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传真电话:0791-6708359)和我部水运局(传真电话:010-65292653)。
  (三)会务工作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我部负责,代表食宿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张 黎,0791-6707299/6708359 (传真) /13870090907;
  曾万荣,0791-6703895/13870891299。
  2.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郭青松,010-65292653/13699213979;
  王建斌,010-65292745/13661260011。

  附件: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报名回执表

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报名回执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单  位

职 务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

备注

一、正式代表:

       

二、列席代表:

       
       
       

三、领导随行人员:

       

四、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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