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农办农〔201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推进2011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决定开展农药市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2011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部署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

  (二)《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农农发[2010]2号)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农发[2010]5号)等文件落实情况;

  (三)2010年以来举报案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等查处情况。

  二、检查形式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由各省(区、市)农业部门组织。督查由我部统一组织,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检查。督查方式如下:

  (一)听取当地农业部门关于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看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相关记录、执法案卷等材料;

  (三)检查农药批发市场和农药经营单位,每省抽查至少1个农药批发市场、2个县,每县检查农药经营单位不少于10个,其中乡村农药经营门店不少于5个;

  (四)座谈交流农药市场管理及执法工作,反馈督导检查意见。

  三、检查时间

  5月15日前各地自查,5月中下旬开始督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与被检查省(区、市)农业部门商量确定。

  四、督查地点和人员安排

  督查人员由我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检定所和有关省(区、市)农药管理及执法人员组成。督查人员名单和督查地点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