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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审议工作的通知

  秘 书:李宁涛(天津局)
  组 员:
  张少岩(山东局) 谭爱喜(湖南局) 肖焕新(广西局)
  吴劲松(江西局) 李 胄(浙江局) 张 凌(湖北局)
  耿惠宙(河南局) 羊 军(四川局) 贺虹晨(辽宁局)
  陶希三(吉林局) 温劲松(安徽局) 田延河(新疆局)
  唐树田(北京局) 冯智劼(天津局) 曹国庆(福建局)
  卞学东(安徽局) 陈丹超(宁波局) 吴景武(深圳局)
  张 泓(重庆局) 蒋 伟(上海局)

  附件2:
  2011年度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审议工作内容及规范

  2011年度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网上审议工作由各计划项目审议专家组负责进行。审议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本组计划审议工作。请各组组长妥善做好本组网上审议工作的安排,并在审议结束后对网审工作做出小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至科技标准部标准管理处。
  一、本次计划审议工作内容
  今年计划审议工作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第一部分内容是审议按照《2011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申报范围》申报的项目计划任务书。
  2.第二部分内容是审议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的科研课题输出的标准项目。
  3.第三部分内容是开展2011年标准复审复评工作。
  4.第四部分内容是审议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的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这部分项目需要专家确定是否推荐为国家标准计划项目。
  二、推荐项目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商检法等)及国际组织(WTO、WHO等)协定的要求;符合新形势下检验检疫事业和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反映检验检疫业务工作重点和急需;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能够有效规范检验检疫业务工作并提供技术执法依据。
  2.符合检验检疫标准体系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或外经贸要求,确属业务工作急需制定的标准。
  3.采用技术具备科学、快速、准确、成熟、可靠、实用等特点;起草工作的技术路线能够保证项目在1-2年内顺利完成。
  4.采用国际标准或其技术的申报项目优先推荐;对应的检测对象没有其他方法标准的项目,优先于有其他方法标准的项目推荐;提交可行的标准草案的项目应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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