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暨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检科院,中国计量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执行《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规章,确保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建立权威公正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严格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统一全国的评审尺度。经研究,国家认监委拟于2011年1月上旬在北京举办“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暨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1-3人参加培训,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推荐1人参加培训,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检科院和中国计量院,卫生、农业、轻工、高校等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推荐1-2人参加培训。
各单位推荐的学员应具有丰富的评审经验和技术能力;已经获得国家级计量认证(CMA)评审员或实验室认可(CNAS)评审员资质;具有5年以上食品检验机构的评审和管理经验。
二、报名方法
学员需填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暨师资培训报名表》(见附件),经本人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盖章后,于2010年12月24日前传真至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三、其他事项
1.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学员将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暨师资资格;
2.学员的差旅、食宿费自理;
3.具体办班时间、地点,由承办单位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另行通知学员。
联系人:王莹 周刚
联系电话:010-82262693 82262770
传真:010-82260761
联系邮箱:wangying@cnca.gov.cn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chl_15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