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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召开全国副省级城市供销合作社座谈会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召开全国副省级城市供销合作社座谈会的通知
(供销厅经字〔2010〕65号)


各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副省级城市所在省级供销合作社:

  经研究决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于2010年8月20日-21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全国副省级城市供销合作社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汇报交流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和“五代会”精神情况;城市供销合作社发挥区位优势和功能,创新体制机制,调整结构,在辐射带动系统联合发展和统筹城乡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城市供销合作社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模式;研究探索城市供销合作社如何将自身发展与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和供销合作社的宗旨相融合,提升供销合作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探索城市供销合作社如何利用所在城市不同优势,拓展新的经营服务模式和领域,加快系统联合发展等问题。

  (三)分析今年以来全系统经济运行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日程安排

  总社领导讲话;参会单位作交流发言;部分省级供销合作社专题发言;现场考察。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8月20-21日开会,8月19日报到,会期一天半。

  会议地点:大连市棒槌岛宾馆,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迎宾路1号,宾馆电话:0411-82893888。

  四、参会人员

  (一)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供销合作社所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直辖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三)总社领导、相关部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邀请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政府分管领导。

  五、有关要求

  (一)每个副省级城市供销合作社围绕总社印发的《关于做好城市供销合作社座谈会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发展特点,作交流发言(会议发言人员政府分管领导、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均可,具体由各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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