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新闻出版署、海关总署
关于光盘生产设备进口管理的通知
([1996]外经贸法发第400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新闻出版局,音像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国家计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国家版权局七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光盘复制管理的通知》,现对光盘生产设备进口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光盘生产设备是指:激光唱盘(CD-DA)、激光唱视盘(CD-V)、数码激光视盘(V-C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 -I)、图文光盘(CD-G)、照片光盘(PHOTO-CD)、一次性写入光盘(CD-R)、可消型磁光盘(CD-MO)、高密度光盘(DVD)和激光视盘(LD)等母盘刻录、子盘复制加工生产设备,具体设备税号如下:
┌───────────────────┬──────────────┐
│ 商品名称 │ 96 版HS 编号 │
├───────────────────┼──────────────┤
│ │ 8520.9000.01 │
│ 用于光盘生产的金属母盘生产设备 │ 8521.9000.01 │
│ │ 8479.8990.01 │
├───────────────────┼──────────────┤
│ 用于光盘生产的LD配套粘合机 │ 8479.8990.02 │
├───────────────────┼──────────────┤
│ 用于光盘生产的精密注塑机及 │ 8477.1010.91 │
│ 用于光盘生产的专用模具 │ 8480.7100.01 │
├───────────────────┼──────────────┤
│ 用于光盘生产的真空金属溅镀机 │ 8479,8990.03 │
├───────────────────┼──────────────┤
│ 用于光盘生产的保护胶涂复机 │ 8479.8990.04 │
├───────────────────┼──────────────┤
│ 用于光盘生产的盘面印刷机 │ 8443.5900.01 │
├───────────────────┼──────────────┤
│ AID自动检测机 │ 9031.49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