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
所办市场脱钩工作的验收办法》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6]第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工作的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工作的验收办法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工作的验收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六年六月)
根据国办发[1995]40号文件的要求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工作应在六月底前基本完成。为保证脱钩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并达到国办发[1995]40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现就办管脱钩验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验收工作的重要性
验收工作是实施办管脱钩的重要环节。通过检查验收看各地是否认真按照国办发[1995]40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全面完成脱钩任务,达到深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社会主义大市场职能到位的目的。
二、验收工作的内容
1、领导对脱钩工作的重视和组织落实情况。
检查验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国办发[1995]40号文件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工作的多次重要指示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并取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脱钩工作重视和支持的情况,以及是否由主要领导牵头、由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办管脱钩领导班子,并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对办管脱钩工作从组织上予以落实的情况。
2、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情况。
检查验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办发[1995]40号文件,认真学习国务院领导对脱钩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对办管脱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广大领导干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办发[1995]40号文件上来的情况。
3、脱钩工作的进度和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