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重新确认中发国际资产
评估公司等97家评估机构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1995年12月21日
〔1995〕外经贸计财字第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总公司:
现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新确认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等97家评估机构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通知》(国资办发[1995]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如文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新确认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等97家评估机构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通知
(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 国资办发[1995]126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根据《
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国资办发[19
93]12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1994年度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确认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等97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该97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 珠海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昆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青岛市资产评估中心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 大连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审计师事务所
兴业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机审计事务所 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 西安正衡资产评估公司
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陕西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