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进口售付汇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第十七条 外汇局将不定期对银行的核销工作进行检查。银行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并提供有关单据。
  第十八条 银行和进口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对违反本办法者,外汇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1996年8月1日执行。1994年7月11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及其细则同时废止。
<font size=+1>
附表二
          未按照规定办理核销情况汇总报表

                        单位:万    编号:
┌─────────┬───┬──────┬─────────────┐
│ 违规进口单位名称 │ 笔数│ 总金额  │  违规情况简述(包括核  │
│         │   │ (原币)  │ 销单号码、售付汇时间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制表人:   银行名称:(银行签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送外汇局;第二联银行存查;
   2.本表由各银行自行印制。

附表三

            进口售付汇核销统计月报表
        
  填报银行:(盖章)                 (接下表)       
┌─────┬────┬────┬─────┬─────┬─────┐
│金  项  │至上年末│历年付汇│本年付汇至│ 本年付汇 │ 历年付汇 │
│     │逾期未核│至报告期│报告期应核│ 额   │ 本年核销 │
│ 额  目 │销额  │应核销额│销额   │     │ 额    │
│付    │    │    ├──┬──┼──┬──┼──┬──┤
│ 汇   │    │    │本月│累计│本月│累计│本月│累计│
│  方  ├────┼────┼──┼──┼──┼──┼──┼──┤
│   式 │ (1)  │ (2)  │(3) │(4) │(5) │(6) │(7) │(8) │
├─────┼────┼────┼──┴──┼──┴──┼──┴──┤
│ 信用证 │    │    │     │     │     │
├─────┼────┼────┼─────┼─────┼─────┤
│ 托 收 │    │    │     │     │     │
├─────┼────┼────┼─────┼─────┼─────┤
│ 货到汇款 │    │    │     │     │     │
├─────┼────┼────┼─────┼─────┼─────┤
│ 预付款 │    │    │     │     │     │
├─────┼────┼────┼─────┼─────┼─────┤
│ 转口贸易 │    │    │     │     │     │
├─────┼────┼────┼─────┼─────┼─────┤
│ 资料费 │    │    │     │     │     │
├─────┼────┼────┼─────┼─────┼─────┤
│ 现 金 │    │    │     │     │     │
├─────┼────┼────┼─────┼─────┼─────┤
│ 其 它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备 注 │                           │
└─────┴───────────────────────────┘
复核人:       制表人:

(接上表)             年  月     金额单位:万美元  

┌──────┬─────┬──────┬──────┬──────┐
│ 本年付汇  │ 至报告期 │ 至报告期 │ 当期核销 │ 总体核销 │
│ 本年核销  │ 历年付汇 │ 本年付汇 │ 率(%)   │ 率(%)   │
│ 额    │ 逾期未核 │ 逾期未核 │      │      │
├──┬───┤ 销额  │ 销余额  │      │      │
│本月│ 累计 │     │      │      │      │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平衡关系: (13)=(10)/(4)×100%
   (14)=[(8)+(10)]/(1)+(2)+(4)]×100%    
 
附表一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94年7月11日发布),
特制发本核销单。
请按填报要求(见后页)填写         制表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
付汇银行:
┌─────┬──────┬────────┬────────────┐
│ 付款人  │      │ 付款企业编号  │            │ 
├─────┼──────┼────────┼────────────┤
│进口合同号│      │ 进口发票号   │            │
├─────┼──────┼────────┼────────────┤
│ 商品类别 │      │ 进口批件编号  │            │ 
├─────┼──┬───┴────────┴────────────┤
│收款人国别│  │   付款种类:一般货款x    预付货款x      │
├─────┼──┴─────────────────────────┤
│ 付款币种 │    其中:现汇金额:     售汇金额:         │
│  金额  │                            │
├─────┼─────┬────┬────────────┬────┤
│ 结算方式 │信用证L/Cx│ 托收x │ 汇款:电汇x 票汇x 信汇x │ 其它x │      
├─────┼────┬┴────┴────┬───────┴────┤
│国际收支交│ xxxx  │   付汇日期    │            │
│易编码  │    │          │            │
├─────┼────┴──────────┴────────────┤
│ 应到货日 │                            │
│  期   │                            │
├─────┴────────────────────────────┤
│        以下由付汇银行填写                 │ 
├─────┬────────────────────────────┤
│ 申报号码 │ xxxxxx    xxxx    xxxxxx    xxxx     │
├─────┴───────────────────┬────────┤
│         到货情况             │ 迟到货原因  │
├───────┬───┬───┬───┬─────┼────────┤
│ 报送单编号 │   │   │   │     │        │
├───────┼───┼───┼───┼─────┤        │
│  报关日期  │   │   │   │     │        │
├───────┼───┼───┼───┼─────┤        │
│  报关金额  │   │   │   │     │        │
├───────┼───┼───┼───┼─────┤        │
│ 与付汇差额 │   │   │   │     │        │
├───────┴───┴───┴───┼─────┤        │
│      退汇情况         │ 差额原因 │        │
├────────┬───┬───┬──┤     │        │
│ 应退汇币别金额 │   │应退汇│  │     │        │
│        │   │日期 │  │     │        │
├────────┼───┼───┼──┤     │        │
│ 实际退汇币别金 │   │退汇 │  │     │        │
│   额     │   │日期 │  │     │        │
├────────┼───┴───┴──┤     │        │
│ 退汇币别差额  │          │     │        │
├──┬───┬─┴─┬────┬───┼─────┴────────┤
│ 核 │同意核│部分核│第一次x │不予核│ 备            │
│ 销 │销x  │销  ├────┤销x  │              │
│ 意 │日期: │日期: │第二次x │日期: │              │
│ 见 │   │   ├────┤   │              │
│  │   │   │第三次x │   │ 注            │
│  │   │   ├────┤   │              │
│  │   │   │第四次x │   │              │
└──┴───┴───┴────┴───┴──────────────┘
 付款人章:       银行营业员签章:        录入日期:
 电  话: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94年7月11日发布),
特制发本核销单。
请按填报要求(见后页)填写       制表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
付汇银行:
┌──────┬─────────┬────────┬────────┐
│  付款人  │         │ 付款企业编码  │        │
├──────┼─────────┼────────┼────────┤
│ 进口合同号 │         │ 进口发票号   │        │
├──────┼─────────┼────────┼────────┤
│ 商品类别  │         │ 进口批件编号  │        │
├──────┼────┬────┴────────┴────────┤
│ 收款人国别 │    │ 付款种类:一般货款x   预付货款x      │
├──────┼────┴──────────────────────┤
│ 付款币种金 │   其中:现汇金额:      售汇金额:        │
│  额   │                           │ 
├──────┴─┬────┬───┬────────────┬───┤
│ 结算方式    │信用L/Cx│托收x │汇款:电汇x 票汇x 信汇x │其它x │
│        │    │   │            │   │
├────────┼────┴─┬─┴──────┬─────┴───┤
│ 国际收支交易  │  xxxx   │ 付汇日期   │         │
│  编码    │      │        │         │
├────────┼──────┴────────┴─────────┤
│ 应到货日期   │                         │
├────────┴─────────────────────────┤
│          以下由付汇银行填写                │
│                                  │
├────────┬─────────────────────────┤
│ 申报号码   │ xxxxxx    xxxx   xxxxxx    xxxx     │
├────────┴──────────────────┬──────┤
│         到货情况              │ 迟到货  │
│                           │  原因   │
├──────┬─────┬────┬────┬────┼──────┤
│ 报送单编号 │     │    │    │    │      │
├──────┼─────┼────┼────┼────┤      │
│ 报关日期 │     │    │    │    │      │
├──────┼─────┼────┼────┼────┤      │
│ 报关金额 │     │    │    │    │      │
├──────┼─────┼────┼────┼────┤      │
│ 与付汇差额 │     │    │    │    │      │
├──────┴─────┴────┴────┼────┤      │
│       退汇情况           │差额原因│      │
├────────┬───┬─────┬───┼────┤      │
│ 应退汇币别金额 │   │ 应退汇日 │   │    │      │
│        │   │  期   │   │    │      │
├────────┼───┼─────┼───┤    │      │
│ 实际退汇币别金 │   │ 退汇日期 │   │    │      │
│   额     │   │     │   │    │      │
├────────┼───┴─────┴───┤    │      │
│ 退汇币别差额 │             │    │      │
├─┬────┬─┴──┬─────┬────┼────┴──────┤
│核│    │    │第一次x  │    │           │
│销│ 同意核 │ 部分核 ├─────┤ 不予核 │ 备          │
│意│ 销x  │ 销   │第二次x  │ 销x  │           │
│见│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
│ │    │    │第三次x  │    │ 注          │
│ │    │    ├─────┤    │           │
│ │    │    │第四次x  │    │           │
└─┴────┴────┴─────┴────┴───────────┘
付款人章:      银行营业员签章:          录入日期:  
电话: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94年7月11日发布),
特制发本核销单。
请按填报要求(见后页)填写        制表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
付汇银行:
┌──────┬────────┬────────┬─────────┐
│ 付款人   │        │ 付款企业编码 │         │
├──────┼────────┼────────┼─────────┤
│ 进口合同号 │        │ 进口发票号   │         │
├──────┼────────┼────────┼─────────┤
│ 商品类别  │        │ 进口批件编号  │         │
├──────┼────┬───┴────────┴─────────┤
│ 收款人国别 │    │ 付款种类:一般货款x  预付货款x      │
├──────┼────┴──────────────────────┤
│ 付款币种金 │   其中: 现汇金额:       售汇金额:      │
│   额   │                           │
├──────┴┬────┬───┬─────────────┬───┤
│ 结算方式  │信用证 │托收x │汇款:电汇x 票汇x 信汇x  │其它x │
│       │L/Cx  │   │             │   │
├───────┼───┬┴───┴───┬─────────┴───┤
│ 国际收支交易 │xxxx │  付汇日期   │             │
│  编码   │   │        │             │
├───────┼───┴────────┴─────────────┤
│ 应到货日期 │                          │
├───────┴──────────────────────────┤
│          以下由付汇银行填写               │ 
├────────┬─────────────────────────┤
│ 申报号码   │ xxxxxx   xxxx     xxxxxx    xxxx   │
├────────┴───────────────────┬─────┤
│          到货情况               │迟到货原 │
│                            │ 因   │
├────────┬────┬────┬────┬────┼─────┤
│ 报送单编号  │    │    │    │    │     │
├────────┼────┼────┼────┼────┤     │
│  报关日期   │    │    │    │    │     │
├────────┼────┼────┼────┼────┤     │
│ 报关金额   │    │    │    │    │     │
├────────┼────┼────┼────┼────┤     │
│  与付汇差额  │    │    │    │    │     │
├────────┴────┴────┴────┼────┤     │
│        退汇情况           │ 差额  │     │
│                       │ 原因  │     │
├───────┬───┬───────┬───┼────┤     │
│ 应退汇币别金 │   │ 应退汇日期  │   │    │     │
│  额     │   │       │   │    │     │
├───────┼───┼───────┼───┤    │     │
│ 实际退汇币别 │   │ 退汇日期   │   │    │     │
│  金额    │   │       │   │    │     │
├───────┼───┴───────┴───┤    │     │
│ 退汇币别差额 │               │    │     │
├─┬────┬┴───┬──────┬────┼────┴─────┤
│核│ 同意核 │ 部分核 │ 第一次x  │ 不予核 │          │
│销│ 销x  │ 销   ├──────┤ 销x  │ 备         │
│意│ 日期: │ 日期: │ 第二次x  │ 日期: │          │
│见│    │    ├──────┤    │          │
│ │    │    │ 第三次x  │    │ 注         │
│ │    │    ├──────┤    │          │
│ │    │    │ 第四次x  │    │          │
└─┴────┴────┴──────┴────┴──────────┘
付款人章:       银行营业员签章:         录入日期:
电话: 
</font>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