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从此次利率调整之日起,在签订新的1年期以上贷款合同时,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档次,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合同确定的利率执行期为1年,到期后,金融机构再根据当时规定的贷款利率与企业重新签定下一年度贷款利率。
七、改变固定资产贷款的结算规则。技术改造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利率及期限档次统一以后,固定资产贷款全部实行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对不能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基本建设贷款改为按季结息后,1995年7月1日前发放的贷款,在合同到期之前,仍实行按年结息。合同到期后,按本规定执行。
八、对流动资金贷款仍实行按季结息。对不能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此次利率调整从1995年7月1日起执行。
各行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做好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确保利率调整按时执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对外公布之前,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泄露。公布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组织当地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做好宣传解释和调查研究工作,并负责将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总行。
附件:一、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调整表
二、银行对客户贷款利率调整表
附表一:
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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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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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 │ 10.98 │ 11.16
六个月 │ 10.71 │ 10.98
三个月 │ 10.44 │ 10.62
二十天 │ 10.26 │ 10.44
再贴现 │ 按同档次利率 │ 同前
│ 下浮5-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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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银行对客户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
项目 │ 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一、流动资金贷款│ │
半年 │ 9.00 │ 10.08
一年 │ 10.98 │ 12.06
二、固定资产贷款│ │
一年以内 │ 11.70 │ 12.24
(含一年) │ │
一至三年 │ 12.96 │ 13.50
(含三年) │ │
三至五年 │ 14.58 │ 15.12
(含五年) │ │
五年以上 │ 14.76 │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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