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的有效载体。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围绕大局、履行责任、服务民生的具体实践。有助于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助于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力量,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健全的优势,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推动解决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通过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推动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等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健全有利于支持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困难家庭得到有效救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
--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坚持把经济增长指标同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发展指标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家庭发展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发挥优势,服务大局。依托人口计生系统行政管理、宣传倡导、科技服务、信息综合、群众工作的公共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其扎根基层、遍布城乡、联系群众、服务上门的特色和优势,努力提高服务家庭发展的能力,促进中央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