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优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选结果的通报
(国海管字〔2011〕34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咨询中心,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
为促进海域使用论证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国海管字〔2009〕808号),我局开展了优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选活动。经过各单位的积极组织推荐和专家评审,共评出优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一等奖3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12个。现将评选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 优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获奖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优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获奖名单
一等奖:
序号
| 报告名称
| 论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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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港珠澳大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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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福清核电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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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 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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