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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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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背面的指标解释

  指标解释

  1.合作社数量:指各地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
  2.合作社成员:指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成员和虽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但已履行入社手续的成员。
  3.服务农户的数量:指接受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的农户数,包括本合作社成员的农户数。
  4.从业人员:指合作社常年工作的成员和常年聘用的工作人员。
  常年聘用人员:指合作社聘用一年以上,按月支付固定报酬,从事生产、经营或管理的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中专(含)以上学历的合作社从业人员。
  5.机具数量:2010年底合作社实际机具保有量。
  配套农具:指由拖拉机牵引或悬挂的田间移动作业机具。包括机引犁、机引耙,深松、播种、化肥深施、地膜覆盖机等。
  拖拉机、收获机械、水稻插秧机按农机化统计年报指标解释要求填报。
  机具数量应为拖拉机、收获机械、水稻插秧机、配套农具、其他农机具数量之和。
  6.资产总额:指属于合作社的所有资产总额。
  农业机械原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农业机械拥有总量,是指购买和安装农业机械(设备)时所支付的金额,以及以后进行各项改造时所增加的价值。
  配套设施面积:指属于合作社所有的办公、商业用房、库棚等建筑物面积总和。
  7.作业服务总面积:指合作社当年实际完成的田间作业面积,包括机耕、机播(插)、机械植保、机收、机电灌溉面积等。
  跨区作业面积:指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完成的作业面积,不包括在本县内作业的面积。
  8.服务总收入:指当年合作社从事各类农机化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收入。不包括属于借贷、暂存性质和国家或集体投入的各项资金。
  田间作业收入:指当年从事机耕、机播(插)、机收、植保等农田作业的收入,不包括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收入和运输作业收入。
  修理服务收入:指合作社对本社以外的农业机械开展修理和配件销售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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