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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深圳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深圳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办医[201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确保2011年上海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2011年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两项赛事的顺利进行,我部制定了《2011年上海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深圳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有关省份畜牧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努力确保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

  附件:2011年上海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深圳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深圳世界大学生
夏季运动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11年7月16-30日、8月12日-23日,上海、深圳将相继承办2011年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赛事)。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保证赛事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赛事的顺利举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强化源头监管、完善产销对接、建立区域互动、保证全程监督”的要求,切实做好赛事期间的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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