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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单采血浆时间间隔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单采血浆时间间隔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1〕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目前部分地区对两次单采血浆时间间隔存在不同理解,执法标准不尽相同。为统一标准,易于执行,经研究,现对《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第
30条
第三款规定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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