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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
(卫办科教函〔2011〕393号)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2011年将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以下简称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财政部、卫生部共同印发了《关于核定2011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17号),中央财政已下拨专项资金,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实施培养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10〕1198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确保2011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卫生(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意见》,与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编办等部门加强协作,结合本地农村卫生人力需求,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中医类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实施,相关工作方案、工作总结送交各省级卫生厅局统筹汇总。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省级卫生、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分省(区、市)计划,确定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的高校(以下简称培养高校),在不增加培养高校临床医学、中医学和蒙医学专业招生规模的基础上确定各校招生计划,承担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培养任务的高校原则上在2010年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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