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艺术北京2011当代艺术博览会的批复
(文市函〔2011〕36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14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艾特菲尔文化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至5月2日,在北京市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艺术北京2011当代艺术博览会”。同意邀请奥地利、挪威、德国、比利时、西班牙、斯洛伐克、韩国等国家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12家画廊和艺术机构参展,参展作品275件。同意届时邀请台湾地区真善美画廊和看见艺术企业有限公司朱艳鹏等4位随展人员来京。展会活动相关费用由北京艾特菲尔文化有限公司自筹,参展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