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材料的。
第十五条 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及未按规定安排使用奖励资金的地方,财政部将收回相关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将对项目所在市县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采取先淘汰后奖励、先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后安排资金、按落后产能淘汰进度拨付资金等方式,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奖励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省(区、市)要依据本办法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明确奖励资金安排原则、支持重点、支持标准等,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同时《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873号)废止。
附:1.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范围
2.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附1: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范围
行业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电力 | | | 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火电机组 |
炼铁 | 2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 | 3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 | 4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 |
炼钢 | 20吨及以上转炉、电炉 | 30吨及以上转炉、电炉 | 30吨及以上转炉、电炉 |
焦炭 | 炭化室2.5米及以上小机焦炉 | 炭化室3.2米及以上小机焦炉 | 炭化室4.3米(捣固焦炉3.8米)及以上机焦炉 |
单炉产能5万吨/年及以上炭化炉(兰炭) | 单炉产能7.5万吨/年及以上炭化炉(兰炭) | 单炉产能7.5万吨/年及以上炭化炉(兰炭) |
未达到准入条件的热回收焦炉 | 未达到准入条件的热回收焦炉 | 产能40万吨及以上的热回收焦炉 |
铁合金 | 5000千伏安及以上铁合金矿热电炉 | 6300千伏安及以上铁合金矿热电炉 | 6300千伏安及以上铁合金矿热电炉 |
15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硅钙合金电炉和硅钙钡铝合金电炉 | 1500千伏安及以上铁合金硅钙合金电炉和硅钙钡铝合金电炉 | 1500千伏安及以上铁合金硅钙合金电炉和硅钙钡铝合金电炉 |
电解金属锰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生产线 | 电解金属锰5000千伏安以上的整流变压器生产线 | 电解金属锰5000千伏安以上的整流变压器生产线 |
电石 | 单台变压器容量6300千伏安及以上电石炉 | 单台变压器容量12500千伏安及以上电石炉 | 单台变压器容量12500千伏安及以上电石炉 |
造纸 | 单条年生产能力5000吨及以上的非木浆生产线 | 单条年生产能力3.4万吨及以上的非木浆生产线 | 单条年生产能力3.4万吨及以上的非木浆生产线 |
年生产能力5000吨及以上的化学木浆生产线 | 年生产能力1.7万吨及以上的化学木浆生产线 | 年生产能力1.7万吨及以上的化学木浆生产线 |
单条年生产能力5000吨及以上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 单条年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上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 单条年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上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
水泥 | 窑径2.2米及以上的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上的干法中空窑生产线、1000吨/日以下的干法旋窑 | 窑径2.8米及以上的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上的干法中空窑生产线、1000吨/日以下的干法旋窑 | 窑径3米及以上的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上的干法中空窑生产线、1000吨/日以下的干法旋窑 |
玻璃 | 30万重量箱及以上平拉(含格法)生产线 | 60万重量箱及以上平拉(含格法)生产线 | 60万重量箱及以上平拉(含格法)生产线 |
电解铝 | 80千安及以上预焙槽 | 100千安及以上预焙槽 | 100千安及以上预焙槽 |
酒精 | | 年产3万吨及以上的酒精生产企业 | 年产3万吨及以上的酒精生产企业 |
味精 | | 年产3万吨及以上的味精生产企业 | 年产3万吨及以上的味精生产企业 |
柠檬酸 | 环保不达标的生产企业 | 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柠檬酸生产企业 | 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柠檬酸生产企业 |
铜冶炼 | 密闭鼓风炉、反射炉、电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 密闭鼓风炉、反射炉、电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 密闭鼓风炉、反射炉、电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
铅冶炼 | 烧结机炼铅工艺及设备 | 已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及设备 | 已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及设备 |
锌冶炼 | 单日单罐产量8吨及以下竖罐炼锌工艺及设备 | 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上竖罐炼锌工艺及设备 | 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上竖罐炼锌工艺及设备 |
印染 | 74型生产线(包括前处理、染色或印花、后整理) | 74型生产线(包括前处理、染色或印花、后整理) |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生产线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生产线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生产线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后整理生产线(包括拉幅、定形设备)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后整理生产线(包括拉幅、定形设备)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后整理生产线(包括拉幅、定形设备)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印花生产线(包括圆网或平网印花机)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印花生产线(包括圆网或平网印花机)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印花生产线(包括圆网或平网印花机)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连续染色生产线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连续染色生产线 |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连续染色生产线 |
浴比超过1:10的间歇式染色机 | 浴比超过1:10的间歇式染色机 | 浴比超过1:10的间歇式染色机 |
化纤 | 5000吨/年及以上粘胶短纤生产线 | 5000吨/年及以上粘胶短纤生产线 | 1万吨/年及以上粘胶短纤生产线 |
DMF溶剂法氨纶生产线 | DMF溶剂法氨纶生产线 | |
DMF溶剂法腈纶生产线 | DMF溶剂法腈纶生产线 | DMF溶剂法腈纶生产线 |
采用锭轴长900mm以下半自动卷绕设备的涤纶长丝生产线 | 采用锭轴长900mm以下半自动卷绕设备的涤纶长丝生产线 | 采用锭轴长900mm以下半自动卷绕设备的涤纶长丝生产线 |
1万吨/年及以上间歇法聚酯聚合生产线 | 2万吨/年及以上间歇法聚酯聚合生产线 | 3万吨/年及以上间歇法聚酯聚合生产线 |
制革 | 年加工生皮能力1.5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 | 年加工生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 | 年加工生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 |
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5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 | 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5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 | 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