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2010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19)评选并发布2009 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七)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教育工作计划
  1.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人员培训
  (1)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公安民警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活动,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岗位培训。
  (3)健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组织机构,培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家队伍。
  (4)培养熟悉商业秘密业务和相关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执法队伍,提高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水平。
  (5)举办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提高广播影视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6)加强对基层版权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基层执法人员在新形势下的版权执法能力。
  (7)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选拔一批法律功底好、外语水平高、具有理工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法官,重点培养一批专业型、专家型知识产权法官。
  (8)与欧盟共同举办侧重于检察实务的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培训活动。
  (9)举办2-3 期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培训班。
  2.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1)结合地方工业经济发展特色,开展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实务培训,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在推进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知识产权方向班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的同时,组织召开知识产权师资培养和经验交流活动,促进知识产权教育领域国际学术交流,改革招生办法,培养大批专利代理法律职业人才。
  (3)组织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律师专业人才库,制定相关的入选标准,研究制定培养规划,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律师人才队伍建设。
  (4)加强公务员知识产权培训,继续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各类培训,提高公务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5)面向我国“走出去”和赴境外参展企业,举办海外维权和境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
  (6)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征文活动,探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理论体系。
  (7)加强对社会各界版权知识的培训,提高版权代理人、作者、作品使用者、新闻工作者,特别是版权工作的领导者对版权保护工作的了解,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版权保护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八)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计划
  1.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建设
  (1)继续通过中美、中欧、中瑞(士)、中俄、中日、中巴等之间的对话及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组机制和日本知识产权官民联合访华团等渠道,加强经贸领域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2)继续保持和发展在知识产权领域已建立的双边、多边合作机制,拓展交流与合作的方式和范围,提升交流与合作的层次。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