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一、工作方针
2010 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突出专项,推进协调,强化宣传,规范管理”。
完善制度。根据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立法的衔接配套,增强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司法保护体系及相关工作机制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渠道作用。
突出专项。紧系部门职能,创新方式方法,有重点地针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和行为,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推进协调。进一步推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成合力。
强化宣传。注重宣传实效,拓宽宣传渠道,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向国内外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真实状况,同时继续强化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规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管理工作,合理配置有限资源,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
二、具体措施
(一)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工作计划
1.制定、修订部分专利、商标、版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1)制定《保密专利权管理、实施和保护办法》。
(2)修订《
专利代理条例》。
(3)继续进行并完成《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4)继续进行并完成《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