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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五、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698号)规定,各地上缴的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2元。请按国家有关经费收入收缴管理规定上缴我中心。
  六、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为: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3.中级

02.出版

 二科

1.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01.出版

 一科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4.初级

02.出版

 二科

1.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01.出版

 一科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七、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请与我中心标准与监督处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请与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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