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卫人发〔20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目录
序 言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三)大力开发医药卫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四)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五)统筹推进其他各类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三、制度与机制创新
(一)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二)建立全科医师制度
(三)建立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四)完善村级卫生人员管理制度
(五)建立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化制度
(六)强化医药卫生人才投入机制
(七)创新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八)创新医药卫生人才使用评价机制
(九)创新医药卫生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十)创新医药卫生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四、重大工程
(一)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支持计划
(二)医学杰出骨干人才推进计划
(三)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工程
(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
(五)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三)建立评估机制
(四)营造良好环境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撑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划。
序言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医药卫生人才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维护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医药卫生人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质量不断提高,人才结构得到改善,人才效能明显提高。2009年我国卫生人员总量已达778万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75人、注册护士1.39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0.53人。然而,面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尤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任务,以及国际人才竞争的新特点,我国医药卫生人才总量仍然不足,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结构和分布尚不合理,政策环境亟待完善,特别是基层卫生人才严重短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